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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廣教育匯款及退費資訊
◎推廣教育開班【匯款或轉帳】資料 合作金庫銀行永和分行(分行代號006)
戶名:華夏學校財團法人華夏科技大學
帳號:0090765355400
注意:匯款人請務必填保留匯款明細、繳費收據等。
※匯款後請來電告知您的匯款帳號後5碼及匯款
請註明報名班別與姓名
聯絡電話:02-8941-5100轉分機6111、6112 傳真號碼:02-2941-5730 (請註明:To 推廣組) 電子信箱:eec@go.hwh.edu.tw
◎退費申請流程 ※注意:文件資料簽名需要本人親簽,故不受理掃描或傳真資料。 2.填寫表單:姓名、身分證號、聯絡電話、手機、E-Mail 如圖(紅色圈起來的地方都需填寫)
3.繳交以下資料: a.退費申請表 b.個人銀行帳戶正反面影本1份 c.正本繳費收據(華夏科大開立) 4.親自於進修部推廣組(D107)上班時間,繳交上述資料。 上班時間:周一至周五早上8:30-12:30 下午13:30-17:30 若無法親自繳交,請將上述所需資料,郵寄至以下地址: 華夏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【23568 新北市中和區工專路111號】 ※注意:文件資料簽名需要本人親簽,故不受理掃描或傳真資料。
退費規定: 根據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(民國103年10月17日修正) 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 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
注意事項: (一).各類班次未滿規定之開班人數時(未註明之班別,其開班人數為 12人),本校有權停開或延後開課,停開班別所繳費用無息退 還。 (二).正常開課情形下,本校於各課程開課日前,會以簡訊發送開課 通知提醒上課學員。若未收到開課訊息請主動來電詢問,束無 法因未收到簡訊通知要求退費或補課。 (三).退費依教育部『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』第十七條 規定辦理,退費、轉班。 (四).各班次課程資訊及停補課日期以網站公告為準, 報名前請再次確認課程訊息。 (五).開課後報名,缺課時數照常計算,且不得要求補課。 (六).本校保有調整授課師資、課程及上課教室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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